
過往一些工業大廈轉為住宅用途始終非常猖獗,所以近年屋宇署已經修例。(資料圖片)
近期有報導指出,位於九龍東的一座工廠大廈,業主將單位分間為多個小型工作室,並提供不俗的裝修,因而引起其他業主對這些單位可能被用作住宅用途的疑慮。
在節目流程中,觀眾並未看到單位用作違規用途,而我們亦不能單從豪華的裝修就一定斷定這些單位將會用作住宅用途。那麼地契上列明的工業用途怎樣做才算合規呢?過往有法庭案例已經定下地契上何謂工業用途。工業用途的定義有以下3點:
1)有原材料輸入
2)有生產過程
3)有新的最終制成品輸出
因此,普通的儲存貨物並不符合工業用途,因為輸入及輸出的貨物都是同一樣,而且亦沒有生產過程。
當然,我們不能僅根據物業的裝修來判斷是否違反地契用途,因法例沒有規定工業單位不能有豪華的裝修,例如一些製造手工藝的小型工作室,就和那些裝備了大型機器的工場就不可以相提並論了。
但過往一些工業大廈轉為住宅用途始終非常猖獗,所以近年屋宇署已經修例,規定一些小型的工場在改裝時不能設有獨立的洗手間,希望避免這些單位分隔成小型的獨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