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24-10-17 08:00:00

為何業主不能即時收回欠租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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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業主不能即時收回欠租物業

香港的租賃法例相對其他國家已經算是寬鬆。(資料圖片)

筆者經常都收到一些業主查詢,他們當中有許多都不太了解,為何租客欠租明確地違反租約要求而且租約上亦列明可以因此收回物業但作為業主的實際上卻不能即時收回物業而要透過法律程序才能解決。

雖然欠租的確是違反租約條款雙方在簽訂時亦同意了根據條款執行例如業主可以根據條款终止租約並收回物業。不過上述安排始終需要租客配合才能處理如果租客堅持不交還物業業主除了用法律途徑解決外也不能強行收回單位否則未經租客同意破門及處理其財物亦有犯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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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法律上一般會予違約一方糾正錯誤的機會例如租客因各原因拖欠租金業主是否給予足夠機會通知租客糾正如無其他選擇才可以訴諸法律解決。而且法庭傾向保護租住的權益,就算進行了法律程序亦會給予租客提出反對、答辯、以及機會讓租客交還欠款。即使業主勝訴亦給予足夠時間租客搬遷直至無其他辦法才由執達吏最後破門收樓。

其實香港的租賃法例相對其他國家已經算是寬鬆有不少國家有的租務管制甚至顧及租客的經濟負擔在失業的情況下業主不能隨便收樓。始終世上沒有零風險的投資投資物業收租亦一樣為了避免及降低因欠租引起的損失應當有選擇好租客開始下功夫如果有幸遇上好租客就當盡力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