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誤殺案續審,集團創辦人周向榮繼續自辯,他指自己2012年出任DR集團董事後,贊助者商不希望他在其他公司擔任要職,故他不再出任亞太幹細胞科研究中心董事及股東,在該中心已沒有角色,亦沒有干預日常運作。他又指,負責培植CIK幹細胞的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日常主要向DR集團總經理朱美沁匯報,而自己亦會以老闆身份,每月返到科學園的科研中心巡視。至於DR集團的運作,周向榮稱當時以為激光服務需要由醫生處理,故開始聘用醫生,又指自己為客戶注射Botox或激光都未試過,故不會干預醫生的決定。另外,周向榮表示,透過律師得知事發時,並沒有法例規管在美容中心或診所進行CIK療程,亦沒有法例規管CIK要取得認證,但他仍有要求陳冠忠申請一項美國認證。律師又問截至2012年10月,公司所有產品曾否對客人做成嚴重問題時,周向榮強調,所有DR的產品包括面霜均有細菌測試,一般用後敏感會有,但無出現過細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