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審訊踏入第13日,被告唐英傑涉於去年七一,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繼續作供,他反駁控方專家早前稱「光時」口號歷史意思千古不變的說法,稱即使一個字詞有明顯意思,都不能忽視其修辭及使用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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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繼續傳召李立峯作供,他指,控方專家劉智鵬通過歷史和語言分析得出「光時」口號只有一種詮釋,即是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但認為劉的結論建基於理解溝通是非常固定的看法,李強調不能忽略字詞的修辭。他舉例指,「革命」以修辭方式使用時,並非一定是指推翻政權,可意指「重要改變」。
以七一為例稱示威者可有不同訴求
對於控方曾統計「光時」口號於反修例示威出現的次數,李立峯指,應該小心處理口號「共同出現」代表的意思,認為示威者雖然共同出現,但可以擁有不同的訴求。他舉例指,七一遊行共同訴求是爭取民主,但參與遊行的還包括同志團體、勞工團體等,他們有各自的口號和訴求。他又指,雨傘運動中示威者的共同訴求是「我要真普選」,但不同人對何謂真普選的理解可以不同。
控方質疑焦點小組會否有人撒謊
控方盤問李立峯時指,辯方專家報告以「焦點小組」作為研究方法,質疑會否有參加者說謊。李立峯則指,無必要確認他們是否說真話,亦看不到為何他們要說謊,重申焦點小組之目的是觀察參加者如何溝通及表達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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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審訊報道
首日:被控3罪 首宗國安法案件高院開審 被告唐英傑否認全部控罪
第二日:曾向唐英傑射胡椒球彈 警作供同意被告避開警員
第三日:警供稱原冀攔截被告 詎料突加速遂舉盾惟鬆手「彈開咗」
第四日:涉被撞倒警員否認作「人肉盾牌」擋車
第五日:控方召劉智鵬解釋「光時」 意指從當權者手中奪回香港
第六日:嶺大劉智鵬:「光時」口號與港獨有直接關係
第七日:被告中史差未必理解「光時」含意 劉智鵬:假設所有人均知其意
第八日:被告銀包「光時」貼紙疑遺失 官押後至明早再訊
第九日:辯方稱單憑「光時」歷史推斷被告意圖不合理 官明判表證是否成立
第10日:指定法官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反駁「光復」指推翻政權說法
第11日:控方稱「光復」解作奪回港主權 辯方專家:不曾有主權如何重奪
第12日:辯方專家:不少政治人物空說口號 不認同梁天琦參選為推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