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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19:10:23

土地共享計劃葵涌大埔3項目獲批 提供逾6000伙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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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公布多3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獲原則性同意。(資料圖片)

發展局公布多3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獲原則性同意。(資料圖片)

政府2020年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發展局今日(19日)公布多3宗申請獲政府原則性同意,合共可提供約8,100伙,包括約6,100個公屋單位。申請項目分別位於葵青和大埔區,其中葵涌梨木道的項目預計可提供800伙公屋或「首置」單位、約300伙私樓單位,而土地的現存二級歷史建築亦會被保留及活化作私人安老院用途。

至於位於大埔的兩項申請,在露輝路及汀角路的項目預計提供約1,200伙公屋或「首置」單位、約500伙私樓單位;林村田禾路及社山路以南的用地則預計提供約4,100伙公屋或「首置」單位、約1,200伙私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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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最早明年進行所需法定程序

發展局表示,經初步評估現階段認為3宗申請未有不可克服的技術問題,項目所需的基礙設施工程與項目建屋規模相稱。申請人獲得政府原則性同意後,下階段要進行詳細技術評估,並確認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預計最早於明年進行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等所需法定及行政程序。

連同最新3個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項目,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至今已收到的6宗申請,全數已獲政府支持及原則性同意。

本研指林村項目規模大應由政府主導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今次獲批的大埔林村田禾路及社山路以南項目,將新增3萬至4萬人口,規模相當於一個新市鎮規劃,對比於現時林村地帶只有約1萬人,項目完全可以改變地區鄉郊的佈局,應由政府主導佈局。他又指,過去查冊發展項目發展商在項目範圍邊界以外持有數十公頃農地,令人質疑發展商可以在計劃中附帶獲利。他質疑,計劃的顧問小組考慮同意項目時有否調查發展商在項目附近的潛在得益,或有違公平透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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