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公司副總經理涉貪200萬案,廉署加控分判商2人。(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軍澳一個工程項目的承辦商時任副總經理,涉嫌協議助分判商取得該項目的分判合約後接受賄款200萬元,惟分判商最終未能取得分判合約。廉署昨日(3日)加控另外兩名與分判商相關人士。
被告許文舉(41歲),時任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及吳官勝(61歲),恒佳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營運者,去年9月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廉署日前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昨日加控另外兩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分別為恒佳工程董事兼股東吳國希(74歲);以及商人黎偉強(47歲)。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入標價並非最低 最終未取得合約
案發時黎偉強是吳國希及吳官勝的同夥。自2022年5月起,中鐵十五局與另一間建築公司合作,承辦土木工程拓展署於將軍澳一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許文舉代表中鐵十五局加入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批該項目各分判合約的標書及相關監督事宜。
廉署調查後發現,4名被告涉嫌於2022年達成貪污協議,串謀使許文舉同意從吳官勝接受賄款200萬元,以協助恒佳工程取得上述工程項目中的斜坡及泥釘工程分判合約。調查亦發現,若非獲許文舉向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推薦,恒佳工程並不會獲邀入標。恒佳工程在投標期間曾獲許文舉提供意見及協助,惟其入標價並非最低,最終未能取得該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