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公司男董事於4年前虛報公司僱員數目及薪酬,以詐騙渣打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他早前在審訊期間認欺詐罪,獲扣減15%刑期,今日(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8月。
面臨刑罰實屬咎由自取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向銀行職員提供「手續費」,期間只須繳付利息而不須歸還本金,涉及貪污成分。被告又向銀行提供虛假文件及帳目,聲稱為職員供強積金以騙取貸款,其後卻稱與職員素未謀面,認為被告有周長計畫,如非被揭發,其詐騙手法會一直持續,面臨刑罰實屬咎由自取。
為10名僱員供強積金 8名已離職
被告馮錦輝(44歲),為龍運汽車大中華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承認一項欺詐罪。他於2020年8月以龍運汽車主要擔保人的身分,向渣打銀行提交一份「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中小企業分期貸款申請表,聲稱為10名僱員供強積金,惟其中8名已離職,另有員工月薪2萬至3萬元,被誇大至9.1萬元,最後獲批逾380萬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