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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18:30:00

港區國安法|譚得志涉煽動案途人供稱被罵「大陸喱」 押至10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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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譚得志涉煽動案途人供稱被罵「大陸喱」 押至10月續審 (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譚得志涉煽動案途人供稱被罵「大陸喱」 押至10月續審 (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去年多次於街站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為第二宗《國安法》審訊。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日傳召一名女途人及一名警員作供,其中於內地讀中學的女途人供稱,曾於牛頭角街站向被告譏諷「返屋企光復啦」後,遭對方辱罵「大陸喱」,並著她「返大陸」,她因此感到「好嬲」。

女途人王華出庭作供時指,自己於去年3月15日下午約3時途經被告在牛頭角的街站,當時有約30人輪候領取口罩,期間被告高喊「光時」等口號並有人和應。王華感到很滋擾,遂出言譏諷「返屋企光復啦」,遭被告及身邊數人辱罵「大陸喱」,並著她返回內地;她亦留意到被告當時提及陳彥霖事件,並感到其言論無根據。王華續稱,當時憂慮人身安全,並懷疑對方違反限聚令,遂離開現場報警。她形容,當時心情「好嬲」。辯方盤問王華時,她解釋「返屋企光復啦」意思是回家叫口號。

去年5.24拘譚警作供

輔助督察陸嘉永作供指,被告於去年5月24日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舉行「健康工作坊」,有近百名群眾圍觀,被告以揚聲器高呼「五一」、「光時」口號,並高呼「黑警」等字眼,群眾起鬨。控方播放片段顯示,當時陸嘉永多次作出警告,被告反稱自己並非「擺街站」,陸隨後將譚拘捕。辯方盤問時質疑當日被告附近只有約20人,並非陸所指的近百人,陸不同意,但同意自己和被告之間大部分人是記者。陸亦承認,被告曾提及現場有醫護人員將作健康講解,惟自己沒有確認,不過他強調,街站全程沒有談及任何健康資訊,認為被告當時僅為作政治宣傳。

譚得志於去年5.24反國歌法遊行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譚得志於去年5.24反國歌法遊行期間被捕。(資料圖片)

有黑衣人接咪喊「港獨」口號

控方呈上警員沈榮鏗的書面證供,內容指被告去年7月4日晚上約10時半,在旺角帶領約30人「黑夜遊行」,期間派發自己參與民主派初選的宣傳單張,並高呼「五一」、「光時」、「打倒共產黨」、「黑警死全家」等口號,有途人和應;另外有蒙面黑衣人曾接過被告的咪高峰,高喊「港獨」口號。

本案所有事實證人已完成作供。辯方透露結案陳詞將挑戰8條發表煽動文字相關控罪違憲。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上午續審三日,屆時控方將傳召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

譚得志共被控14罪

被告48歲譚得志涉三宗案件,合併後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首案被控於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共四罪;次案被控於去年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中,五項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共七罪;第三宗案件被控於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及於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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