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12月爆出轟動虐兒事件,調查至今最少39名兒童受害,涉案24名職員先後分8宗案件被控。其中一名24歲前幼兒工作員否認9項虐兒罪,案件今日(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呈上海外案例,指被告行為或涉及「合法改錯」,即以即時反應制止幼兒危險或不當行為,並非進行體罰。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24歲被告李慧雯,報稱無業(前幼兒工作員),她被控9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香港保護兒童會,身為超過16歲而分別對5名1歲兒童,即男童G、K、R、AK及女童AA,1名2歲男童J及3名3歲或以下不知名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