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11日)通過調整油站土地契約條款,以促進香港轉型使用電動和新能源汽車。油站地契條款的主要修改包括,為現時的油站運營商提供適當誘因讓其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將油站的新土地契約年期從21年縮短至12年;若油站內提供快速充電站,其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油站契約將可獲有條件的短期續簽,以及容許政府對電動商用車的充電價格設上限。
2035年或以前停新登記燃油及混合動力私家車
2021年發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香港空氣清新藍圖2035》和《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制定各方面的政策方向和指標,致力向2050年前達致車輛零排放和碳中和的目標邁進。綠色運輸是實現這些目標的關鍵元素。在一籃子方案中,政府會在2035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及混合動力私家車。鑑於不斷變化的市場狀況和不斷改變的需求,政府已檢討現行的油站的地契政策,以確保有充足及可靠的車用燃料供應和充電服務。
更有效利用全港約180個油站可用空間
政府又指,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建立全面及分布廣泛的快速充電網絡支援電動車,特別是電動的士及公共小巴等電動商用車。調整地契條款將有助更有效地利用遍布全港約180個油站的可用空間為電動車提供服務。當局補充,今次修改將可推動綠色運輸轉型,亦提供機會探索「一地多用」模式的可行性。相關政府政策局和部門正為實施細節作準備,並會繼續與持分者就加裝工程保持聯繫。環境及生態局將於今年稍後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作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