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入稟要求法庭聲明人大釋法不影響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決定,並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高等法院今年五月一併駁回兩案申請,今日(3日)頒布書面判詞指《香港國安法》指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黎智英不應申請司法覆核,下令黎智英需以彌償基準支付兩案訟費,金額有待計算。
官:《香港國安法》條文已清晰指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詞中指出,律政司、國安委及入境處均指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完全沒有爭辯之處,《香港國安法》條文已清晰指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認為黎智英從一開始便不應該申請司法覆核,他另外的傳票申請亦僅是學術討論及註定失敗,故要求黎智英就兩案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