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代表抗辯,其後港府提請人大釋法,隨後就修訂法律職業者條例及附屬條例,相關《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10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規定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須獲特首批准。
修例列明,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除非行政長官有充分理由相信,相關海外律師就有關國安案件以大律師身份執業或行事,不涉及國家安全或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就該案件獲得認許;同時訂明機制讓行政長官在專案認許申請經批准後而情況有變時,對有關事宜進行覆核。
林定國:修例無全面禁止海外律師國安案獲認可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發言時指,不同意修例被指破壞香港的專案認許制度,強調專案認許制度必須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取得平衡,修例並無全面禁止海外律師在國安案件中以專案方式獲得認可,亦絕不影響在不涉國安的刑事、民商事案件中以專案方式申請委聘海外律師。林定國認為通過修例下的機制仍較其他司法管轄區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