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辯方以港府阻止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法官將於下周一(29日)頒下判決,另於下周二(30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兩大理據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黎智英一方指,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特首委任指定法官的過程和原因不予公開,或令公眾感覺表面偏頗;而本港國安委、律政司和入境處等部門處理Tim Owen的簽證續期時,嘗試阻止Tim Owen加入辯護團隊,看來是迫害(persecution)而不是檢控(prosecution)。基於上述兩項理據,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惟律政司一方則反駁,無任何證據證明「迫害」的指控成立,強調由指定法官進行審訊,不會對相關被告人構成不公。現時黎智英面對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早前排期今年9月25日開審,審訊料歷時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