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嫌在2019年民陣「12.8國際人權日」遊行,有組織及計劃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屠龍小隊隊長、控方證人黃振強繼續作供,承認以29萬元籌得資金投注足球賽事以減壓,否認是私吞捐款。
黃振強作供指由他管轄屠龍小隊經費,不會仔細向隊員交代如何使用資金。辯方呈上黃振強的馬會投注紀錄,顯示他投注總額超過29萬,黃振強承認是用屠龍小隊名義籌集的資金。另外,小隊成員在2019年12月曾到澳門,黃振強說是想帶隊員散心,在當地吃飯和按摩。
黃振強指想要軍火及錢
黃振強確認2019年11月19日,有自稱台灣人接觸屠龍小隊眾籌的Telegram帳戶,指可捐贈面具、濾罐等裝備。黃振強用帳戶回應指,比較想要軍火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