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內地房企出現大量資金爆雷之後,房地產開發活動大幅回落,內地經濟因而嚴重受拖累。在開始的時候,國家只着重「保交樓」方面工作,以免買了「樓花」的老百姓血本無歸,但對出現財困的房企卻沒有施予太多援手。
然而,如果不為出現財困的房企解決資金問題,又叫他們憑甚麼去保交樓呢?現實是有些房企連工資也發不出,員工逐步流失,已無法正常運作。若任由情況進一步惡化,遲些再找人來接手時,成本只會更大。
因此,及早為出現財困房企提供必要的貸款,是舒緩現時危機不得不進行的舉措。市場一直期望中央能果斷出手,以減少房企流血不止的損失。這樣,房企才能全力投入保交樓的工作。
據彭博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監管機構或首次允許銀行向合資格開發商提供沒有抵押兼沒有擔保的貸款。內地金融監管部門據說正在起草一份房企的「白名單」,涉及50間包括民企在內的開發商,作為合格可獲貸款的對象。
消息傳出後,滬深股市的地產板塊立即大幅反彈,憧憬內地房地產業可以從此走出陰霾。不過,這項消息至今尚未獲得中央證實。再者,需要獲得援手的開發商何止50間?而且,現時尚未弄清楚,究竟具備哪些條件才符合獲得貸款的資格,以及這些用作救市的資金數目究竟有多大?如果有更多有關這方面的信息流出,相信股市當有更好的表現。
不過,以內地近年的處事作風估計,內地政府不似會一次過把具體措施全部講清楚,而是會留有餘地,一邊試行,一邊調整。再者,無擔保貸款的做法,很明顯與之前的「三條紅線」要求並不一致,變成這頭趕鬼入,那頭又趕鬼出。
現實是內地房地產爆發危機的根本原因是開發過度,當初訂下三條紅線,就是要截停這些社會沒有實際需要的項目「水源」,國家沒有理由又為這類浪費社會資源的項目放水。
此之所以,我認為銀行在考慮是否提供貸款時,不但要看企業的還款能力,還要看項目是否有社會需要。如果一個項目建好後,只可以拿來作買賣投機,而不會找到太多人拿來住,那銀行就不應予以貸款。
尤其是那些只售出了少數單位的項目,與其為少數買了樓的人去完成整個項目的建設,不如退回樓款給買了樓的人,把保交樓的責任抵銷。相信在現時樓價疲弱情況下,大部分買家都會接受退回樓款的安排。現實是這些買家在取回樓款之後,都不難在更好的位置買到更優質單位。他們應該歡迎這種安排,而國家亦可以省回很多替開發商完成保交樓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