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之所重者元氣;國家之所重者人才。」人才是國家、地區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筆者最近於《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就「法治人才」方面發言,提出《關於發揮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優勢和特點,聯通國家和世界,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的建議》,希望助推香港法治繼續穩健前行。
筆者提出的第一項建議是從法律與新興學科結合的角度來促進人才培養。筆者曾於去年的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建議政府應協助中小型律師行的法律人才升級轉型,使其更具國際化;並於「2022年施政報告」議案辯論中提到要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及人才培養。政府都對此作出了積極回應。當今社會需要知識結構更全面,能力素質更好的法律人才,而雙學位教育則有利於彌補單一法律人才知識的不足,提升人才的綜合實力。
筆者還提出了要推動國家仲裁國際化,引進內地仲裁機構到香港設置分支機構。廣州仲裁委員會於2022年創設「3+N」庭審模式,有效銜接了域外規則;香港2022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對接國家戰略,增強發展動能」的方針;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於去年正式開幕;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與香港中律協簽署了合作協議。這些都為推動內地仲裁機構到香港設立分支及仲裁國際化提供了示範與可能性。內地仲裁機構在香港設立分支,有利於完善內地涉外仲裁制度設計,打造高水平仲裁員隊伍,亦同時深化香港與世界各地更加開放地交往合作。
此外,筆者還提出應釋放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發展力量。特區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府資助計劃以對中小企提供支援,其中的「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科技券」等都可由中小型律師行進行申請。筆者希望政府能夠更加多地投放資源給中小型律所,例如設立針對中小型律師行的專項基金,以提升其整體競爭力,打造中小律所優勢品牌。
著力培養新時代法治人才,從各層次各領域共同建設法治,才能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使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