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偶遇上有趣的話題:為了保障準時放工,何不提早一小時收工?這看似自相矛盾的說法,原來充滿職場智慧!
【慘不忍睹的現況】
「有開工無收工」,疫情前經已是常態;自疫情起,經歷過在家工作,又重返辦公室,縱使《如何工作家庭平衡(WLB) 》 是一個城中熱話,敢問實踐到的又有幾人?
以5:30收工為例,過去半年,平均可以離開公司的時間是6:30-7:30。這額外的時間,不論是有津貼?還是無償?都一定影響員工的休息、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或應付疫情導致的新生活習慣(例如:排隊買外賣) 。
由此可見,疫情不但沒有減卻了打工仔上班時間,反而在「疫後新常態」中鞏固了大家超時的工作負荷,成因可能是:工作本質上的問題、供應鏈受全球物流因素影響導致工序複雜了、客戶/上司情緒欠佳導致要求更高、公司內部人手受疫情影響(例如:有同事確診) 以致工作不平均分配……縱使大家如何努力去解釋超時的原因,但始終也擺脫不到超時的宿命。
【高一線目標】
筆者今期破格跟大家來一次新提議:乾脆把5:30的放工時間跟自己催眠一次:「我一定要4:30做好手上的『份內』工作」。當然,也許你早前經已積壓了不少額外工作,經已很難分辨是「份內」?還是「額外」?這情況就好像信用咭欠款一樣,本金和利息同時積壓著,反正就是咭數一堆!
但筆者也建議大家來一次債務重組,勾畫一個期限,短期內(例如:3個月)把自己歸零,然後堅持執行4:30的「新任務」。
也許您會問:4:30內完成工作,可以離開辦公室麼?若不能,幹嗎把自己推到這般急忙,豈不是自討苦吃嗎?
正如本段標題:「高一線目標」,若訂得嚴謹些少,就算稍有差池,也仍能保得住5:30第二道防線。
【恆常緩衝區】
再關聯今期的標題「早一小時」,雖然未能早退,其實這時段有著特別的功能—「緩衝」果效。
5:30放工這概念,其實非常吊詭;5:30前,員工不敢離開;5:30後,由於「份內」工作未完成,倘在這時候有額外的工作出現,一種「反正都要超時」或者「既然都預咗加班」的心態就出現,這種「帶罪之身」(一不做二不休) 的狀況,不單令員工接受了新任務,而且還會產生今晚就把它完成的衝動……由此,一個永遠都擺脫不到的惡性循環就誕生了!
所以,「破格」的心法就是要把原有的防線由5:30提早一小時至4:30;當4:31時,您經已認知到自己遲到;但其他同事(包括上司) 並沒這想法,所以按兵不動;直至您把「份內」工作完成,例如這只是4:45,您大可鬆一下,然後既可檢討今天的事,也可打點明天的事;若沒他人找您麻煩,您就當然5:30放工;倘若4:45有人發現您的清閒,把「額外」的交到您手上,由此直至5:30這時段,就是您「豪俾」公司的空間,絕無罪疚感,所以5:30來臨時,無論額外工作完成與否,您也可理直氣壯地離開辦公室。
這一小時的「緩衝」,情況會否就好像早上的鬧鐘?例如原本設定了7:00起床,7:00前未有知覺;鬧鐘響了感覺未適應,又當然貪睡一會……直至7:15,既然都上不到巴士,不如多睡15分鐘,今天乘的士吧;怎料再有知覺時經已9:00;這樣,「反正」又出現了,「反正起床都遲到,不如……」。大家可有類似經驗?
筆者解決這惡習的方法,就是在7:00前多設定另一個鬧鐘6:50;這樣,在「緩衝」的10分鐘內,所有心理掙扎就有合理空間去疏通,到7:00正式限時一到,就再沒藉口去抵賴。由此可見,「緩衝區」概念威力可不少啊!
【工作與生活平衡】
坦白地說,要做到工作與生活平衡(Work Life Balance, WLB) ,第一步就是時間分界線;5:30是員工跟公司訂立好的合約(默契) ,雙方也要努力遵守。香港人,放工後能解脫了麼?甚麼持續進修、做兼職、買餸、買外賣、到老人院探望長輩、拍拖、出席政治的社交飯局(應酬) ……香港人真的很忙!所以,5:30準時放工是非常重要的!
老闆們,倘若今期文章令您不爽,好像教壞了您下屬似的,請您包容!在這個「疫後新常態」,員工表現貴乎於「質」,「量」方面經已過時;有質的員工是「肌肉」,可群策群力,並肩應對新的挑戰,您欣賞他準時放工,他明天精力充沛,對公司而言,這絕對是「良性循環」;有量無質的員工只是感覺上滿足公司的存在感,是「贅肉」之流,老闆們,如何在兩者中選擇,您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