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剛剛由人大常委作出的第五次釋法牽動了全港市民的關心,甚至乎法律界的黑色無聲遊行更出現人數最多的一次的紀錄。而坊間支持及反對的陣營更是提出截然不同的觀點。我認為由於梁游兩人的行為傷了不少人的心,所以對釋法能夠撤銷他倆的議員資格也表示贊成,我並非律師,但我從這件事深深感受到中國和香港要成功實施一國兩制是何等艱難!
從個人的情感來說,我也贊成取消他倆的資格,可是,運用人大釋法的大殺傷力武器,就正如大律師公會的立場:現階段倉卒釋法,並無必要,且弊多於利,難免削弱香港在國際間司法獨立的形象,動搖公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大家都知道今次中央因政治原因來進行釋法,把國家完整及禁止港獨為大前提,所謂解釋基本法104條,因此間接為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引進了新的意義,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釋法權力只限於解釋基本法條文,不能觸及本地法例,這次開了先河,難怪有法律界人士把這次釋法形容為最惡劣!
正因為高院仍在審判梁游案件,未有結果前就要依據人大釋法的指示來判決,這樣做是不明智的,對司法機關會帶來衝擊。其實法院沒有表示不清楚條例而尋求釋法,今次是中央政府想快刀斬亂麻,在判決前作出結論,清晰地不容許梁游再作第二次宣誓,要執包袱走人,更加要回水,因為他倆已獲發十月$95000薪水,及預支營運支出共八十多萬元,我也奇怪我做了議員二十多年,很少遇到新丁在開始時便申領最高的上限,根本辦事處也未有著落!
釋法後仍有最少三個炸彈未除,第一是雙方律師仍可以釋法條文來爭拗,增加更多爭議的觀點;第二是其他在第一次誓言加料的議員包括姚松炎,慢速的劉小麗,或者在誓言後喊口號的數人,他們也會被取消資格?第三是補選,誰能肯定再沒有自決派等當選?
在電視上看到人大副祕書長李飛痛斥港獨的不是,他及中央政府可了解是甚麼因素導致這數年間港獨思潮壯大嗎?關鍵仍是在中央政府手裡,故必需讓港人治港真正落實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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