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9-05-20 06:00:00

解決中產面對的不適切住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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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應只著重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量。(資料圖片)

政府不應只著重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量。(資料圖片)

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全港約20萬人居於分間樓宇單位當中,近四成為25至44歲的青中年,近三成從未結婚,又有近三成為單人住戶,超過一成具專上教育程度,更有超過四成住戶每月收入在15,000元以上。不難想像,不少居住在這些被標籤為「不適切居所」的「劏房戶」,根本不合符資格申請公共房屋,而部分合資格的亦並非可獲優先編配單位的住戶。其實,根據2016年發表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0號報告書: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況》,有申請公共租住房屋的分間樓宇單位住戶百分比就只有46.8%。換句話,超過一半的大多數不適切居所住戶是打算「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至少十年不變吧?再加上市場上的新私樓「劏房盤」,蝸居於「不適切居所」而堅決奉行《基本法》第五條的香港人,何止十萬?
 

置業,從來是小市民財富累積的一個重要途徑,而安全的累積要有可靠的倉庫。另一方面,公屋富戶易請難送,可能比以往cut有線難度還要高。提升公屋制度效率之難,是個極難解決的政治問題。將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調整至七比三,減少私營房屋供應比例的後果是效率較高的房屋供應貴上加貴。由民間主導的過渡性房屋供應,不小心處理亦會延誤市區重建步伐。因此,切實回應不適切居所住戶的住屋需要,政府不應只著重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量。要照顧數以十萬計蝸居於「不適切居所」而堅決奉行《基本法》第五條的香港人,當然更不應該犧牲他們的福祉。那麼,在公私營房屋新供應七比三,加上過渡性房屋供應增加的前提下,政府如何透過增加私營房屋供應去紓緩過半數不適切居所住戶住屋的困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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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政府應更主動及早投資道路及污水等基建,去配合未來的新界發展;其次,政府應考慮透過立法或其他行政手段,減低祖堂地在市場買賣的交易費用,繼而更有效釋放鄰近農地棕地的土地價值;最後,加快提升地積比率申請的批核,容許在有足夠公共基建配合的鄉郊土地(包括濕地保育區外圍的緩衝區)興建小市民負擔得起而面積亦較大的中至低密度房屋,而非更多低密度超級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