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嫌在2019年民陣「12.8國際人權日」遊行,有組織及計劃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從犯證人彭軍壕指,曾與案件同謀吳智鴻及被告賴振邦在後樓梯試爆炸彈,又引述吳智鴻指要在大行動使用殺傷力較高的空尖彈。
彭軍壕作供指,吳智鴻在2019年11月下旬,帶他到賴振邦位於荔枝角的手機維修工作室,指已製作炸彈和遙控裝置,他們將TATP炸藥粉末放在裝置發熱線上,然後撥去連接裝置的手機,成功引爆炸彈。
本土民主前線會在附近作破壞
他又指吳智鴻打算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時,在屠龍小隊護送下放置炸彈,而各示威小隊和本土民主前線會在附近作破壞,將防暴警察引到炸彈位置,再引爆炸彈,其餘人士就在爆炸後撿去警察的槍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