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崗位的人自覺擔起更多責任可縮短國安教育進程,產生的陣痛可控制在最低限度”
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加上曾為殖民地,價值觀、意識形態等或較受西方影響,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接受《am730》專訪時表示,過去未就「去殖」下功夫、專業菁英對香港憲制秩序錯誤理解,本港國安教育要澄清法理基礎,身在要位的「可帶風向崗位」自覺擔起更多責任,影響及幫助青年人,3至5年內可望建立到健全的國安教育體系。
在港落實國家安全教育,田飛龍認為要面對客觀存在「口服心不服」的現象,直言英國用逾150年時間作洗腦殖民教育,不僅菁英層,也在普通市民中培育對西方心理和價值的依賴,產生對內地國家體制的隔膜,甚至抵制立場。而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國家安全教育一直未能夠整體的成為政策推行,未就去殖民化檢討及跟進改造,導致殖民教育的教育體系,以及社會觀念得以延續。現在談國民教育,也是倉促起步,在已經走樣的環境,難以期待立竿見影功效,須循序漸進,精巧實測,從頂層制度和政策規劃,同時要有隨風潛入、無色無聲的細節工作處理。
稱民主運動失理性語言
回應香港近十年的民主運動,尤其年輕人積極參與其中的現象,田飛龍稱「是一步步走上對抗國家和法治的道路」,與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錯誤理論有關,導致法治信仰鬆散,為暴力打開方便之門。他說,公民抗命實際上有前提及限度,必須是對抗真正的暴政,並且通過常規憲制程序、民主程序也無法完善制度,才會採取公民抗命的方式追求制度改變。他指出,在港引入公民抗命不符條件,因為香港以法治作為核心價值,且有效保護《基本法》所保障的各項權利,而雙普選也是在法治框架下漸漸進步。香港不存在公民抗命所針對的「暴政」、種族歧視、投票權不平等及專制法律結構,香港市民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享有的權利甚至超過很多西方發達國家。在這情況下,他認為,「在港引入公民抗命的人是別有用心,終令香港民主運動沒有和平理性語言,使作為民主基礎的法治遭破壞。」
提到相關代表,例如在反國教時、學民思潮召集人、後來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田飛龍認為,「與流亡英國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一樣,受公民抗命、違法達義錯誤引導,走向一條貌似有光環、獲得有關勢力利益、身份、保護等,但長遠而言,他們所做的事情對民主進步沒有意義,更是拖累性因素,口裡喊民主口號,實際破壞民主法治基礎,反而是香港民主的敵人。」田解釋,「就如過去德國納粹一樣」,類似例子在世界民主歷史上也曾出現過。而在反修例風波中,他說,「西方利用一些對民主一知半解、追求不符法治、一國兩制的民眾,在反修例風波中,青年走上街頭抗爭改變命運,推動時代革命,實際是籠罩在西方顏色革命及西方新冷戰邏輯上,加上本身所受西方及本地影響,不止未能成為一國兩制下維護香港跟國家利益積極的一分子,更成反對的一分子,不為國家及香港利益,有些人更公開反過來為美國利益,例如羅冠聰的行為是典型賣國求榮的例子,反映國民、國家安全教育的漏洞已到了不彌補就造成進一步政治災難的程度,不及早推行,香港青年可能不止是一代人,更可能兩代人、三代人也要付出非常沉重代價。」
具體教育工作上,田飛龍認為,考慮到香港社會傳媒環境、社會價值觀等與內地的差異,須因地制宜,首要做是公務員、學校校長貫徹了解國家安全法、內容、相關應用方法等,否則他們會帶歪相應教育。教育局可安排考察團,到深圳、廣州了解怎樣開展國家安全法及教育,如何動員,在學校網絡和社區網絡做好相應教育,並要有效果保障,推行責任機制,確保落到實處而非流於表面工程。他認同香港幾乎是一張白紙,舉例《基本法23條》未立法、學校唱國歌、憲法、《基本法》教育非中校園中心環節,「老師校長多只看成形式化任務,教育局也只看到正常能升國旗就好。」他指更有教師課堂上散播港獨思潮、不符史實、美化殖民歷史教育。他認為,藉著落實愛國者治港,國家提供支援,讓青少年、公務員也有機會到內地接受培訓、研修及發展,3至5年內可望建立較建全的國家安全教育體系。
向「誤入歧途」青年展關懷
就社區教育,田飛龍指出國安法不只是對個人行為的責任追究,更是每一香港市民的法律武器,與政府共同跟危害國家安全的勢力鬥爭,當局須投入資源,有創意、心思研究如何把相關教育進入學校,進入社區,吸引居民參與,植入社會,使社會對國家安全教育產生共鳴,產生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義務。對於在連串運動中付出代價、「誤入歧途」的青年,除明確有犯罪的人已被法律制裁,其他青年有機會重新思考人生,藉理性反思力量,加上將來持續對青年人扶持發展,社會和國家對他們展示關懷,有助社會和解及體制重建,相信大部分港青也能走出陰霾,重新擁抱一國兩制及光明的未來。
憲制秩序爭論上,田飛龍重申香港憲制秩序是基於國內法秩序,權力源頭來自憲法,不能追溯到中英聯合聲明,甚至解讀《基本法》是小憲法,他舉例說,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去年曾在BBC訪問中「大談錯誤理解的香港憲制秩序」,包括《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的關係,田相信李的言論及立場也代表法律界很多人士的立場,也代表專業菁英的立場,若未得到有效澄清,香港一國兩制以及認識《基本法》的工作仍會充滿衝突、錯誤,因此國家安全教育亦須涵蓋相關憲制秩序教育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