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繼早前2人認罪判囚,今日(4日)再多2人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當中30歲職員需要還押至8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另一32歲職員則表示將為控方錄取「無損權益供詞」,續准她擔保至9月29日求情。另外,餘下6名提堂被告均續准保釋,當中包括5人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9月16日再訊;以及首名否認控罪的23歲職員,排期至明年1月18日開審。
今日共有8名被告分成5案提堂,其中張惠燕(30歲)承認分別於2021年11月29日及12月5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襲擊、虐待或忽略 1歲男童K及1歲男童AH;李佩貞(32歲)則承認於2021年12月12日在上址,襲擊、虐待或忽略2歲女童H。其餘6名提堂被告中,陳靄盈(23歲)否認控罪,延至明年1月18日開審,暫定1天審訊,期間她准繼續擔保。
另外暫時毋須答辯的5人中,李慧雯(24歲)被加控至9罪,涉及至少6名兒童;傅悅朗(25歲)則被加控至8罪,涉及至少4名兒童;謝綉蔚(25歲)被加控至3罪,涉及至少2名兒童。上述新增控罪中,均設身分不詳的兒童。餘下周翠英(45歲)及劉露琪(24歲)控罪不變。5人均准保釋至9月16日再訊,以讓辯方給予各人法律意見。
事件至今34人被控,當中已有2人先後認罪,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5個月8周。除今日提堂的8名被告,另有24人需要轉介至區院處理,包括已經完成轉介的3人,將於9月13日在區院再訊;及正等候轉介文件的21人,暫定於9月16日於九龍城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