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為抗辯,向中央建議人大常委會釋法。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在報章撰文,指黎智英聘用海外大律師抗辯,中央本希望香港司法機構解決事件,原本不需要人大釋法,但香港未有對《國安法》有足夠重視,因此要人大釋法以實現二十大報告要求的「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盧文端認為,中央高度重視事件,本希望通過香港法院本身的上訴機制解決,並能在維護國家安全這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清楚了解立法原意並承擔責任,但香港法院未能從國家法律層面理解國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今次終院裁決完全根據普通法思維行事,甚至沿用過去英國殖民管治時期的所謂慣例,未能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地位,對國安法權威性和凌駕性,缺乏應有重視,使中央不得不做好釋法準備,以確保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
他又指出,「完善特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為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的要求,需正確理解和維護基本法、國安法的憲制地位及凌駕性,否則一些本來可以在特區司法體系內可解決的問題,最後不得不通過人大釋法解決,這情況是香港社會和中央不願意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