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地主,不是玩啤牌那種,雖然都是中國人發明的。正如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胡喬木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強調,土地改革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爭:「黨反對不發動群眾,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俱往矣,數左膠人物,還看今朝。
古有土地改革,今有土地辯論,還要是大辯論。今天的群眾不用靠誰發動,群眾的自發行動主張以《收回土地條例》處理農地棕地問題。
想以尚方寶劍來鬥地主,皆因佢左眼見到鬼——「公私合營」就是「官商勾結」,而「官商勾結」就是鬼。用經濟學做眼睛,我看到的卻有點不同。
首先,我的左眼亦看出不同意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地方。主席黃遠輝先生問沒有麵粉哪有麵包:「在過去8個月,小組除了討論及整理各種土地供應選項的資料,實在沒有時間制定每一選項帶來的土地如何分配,或者按照較多主張優先興建公營房屋。在沒有增加麵粉供應之前,開始討論烘焙甚麽麵包實在有點本末倒置,若連基本的材料也沒有或者來貨不穩,計劃如何分配只能空談。」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是因為不是所有麵包都可以用同一種麵粉來烘焙。至於我右眼看到的,跟主席看到的一樣,是私樓「貴、細、擠」。要私樓不再「貴、細、擠」,開始討論烘焙甚麼麵包前,便要留意麵粉何來。我認為,要私樓不再「貴、細、擠」,便不應該以《收回土地條例》處理所有農地棕地問題。換句話,我支持「公私合營」發展土地,但我的論據不單純是用公權徵收私人土地會惹來冗長的法律訴訟。
香港的《收回土地條例》跟其他文明地方的Eminent Domain一樣,政府引用時都必須符合兩大條件:其一,收回作公共用途;其二,支付合理市價作補償。
第二個條件清楚指出,尚方寶劍的原意不是用來鬥地主。而更重要的第一個條件提醒群眾,尚方寶劍不能公器私用: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的土地不能隨意用作私人發展,否則法律訴訟陸續有來。
無奈,農地棕地都是有限資源,愈少農地棕地用來起私樓的話,私樓「貴、細、擠」的問題便愈難解決。不要誤會,我的左眼不是看不見廿多萬輪候公屋的家庭,只是我的右眼又不能漠視更多因不合符申請公屋資格而不斷捱貴租的香港人。
在我眼中,用尚方寶劍把所有農地棕地收回興建公屋即使被法庭裁定合法,從經濟學角度亦未必符合整體公眾利益,因為樓價高企之下的階級鬥爭,是要租私樓捱貴租的中產長期補貼交平租的公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