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呼籲公眾參與今年六四晚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她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她今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取陳詞後,批准鄒以5萬元現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侯訊,另外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六晚到馬鞍山警署報到。案件排期於10月5日及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鄒幸彤被控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鄒幸彤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判定被捕當日被檢走的兩部電話內資料是否屬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新聞材料或手令範圍以外等資料,並要求警方歸還及禁止取用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