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嫌在2019年民陣「12.8國際人權日」遊行,有組織及計劃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表示需要小心處理3名污點證人的證供,並且不要被同情及偏見影響。
3名污點證人黃振強、彭軍壕和蘇緯軒有機會獲最多減刑一半。黃振強與彭軍壕作供另獲豁免起訴書,即不會因作供時提到審訊以外的罪行被起訴,包括作供時提及的暴動、擲汽油彈等行為。法官張慧玲指2人有可能為了不被檢控,而作假證供。
法官指污點證人有機會作假證供
法官提醒陪審團需要小心處理3人的證供,考慮他們在潛在利益及誘因下,是否仍道出真相,3人有可能因此剪裁和訛稱證供,即作假證供,陪審團有權對證供「信啲唔信啲」。而案件受傳媒關注,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被傳媒報道影響,要以持平中肯的態度處理案件。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串謀是協議作出非法行為,如一個人不知道有協議存在、無意成為一分子、裝作加入協議,均不屬串謀。而即使在達成協議後退出行動,仍屬串謀。